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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96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01 00:00 来源:

对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

125096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河南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是“新基建”重要内容,连续两年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充电设备制造企业、运营企业开展调研,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豫政办﹝202030(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的快速发展,2021年度充电桩建设数量同比增长超过50%同时,我省还开发了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积极整合全省公共充电资源,为用户提供快速便捷的充电服务,努力满足全省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截止目前,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已接入公共充电站3980座,公共充电桩4.38万个

(一)关于您提出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等”的建议。若干政策中对充电设施的建设审批手续、用地政策、配套电网建设、电价优惠、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环境优化、运营监督管理等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各项支持政策推进落实已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积极推进中。对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问题,我省由住建部门牵头,正在指导各市县根据居民区实际需求和场地、电源、供电容量、消防等建设条件,按照“能装尽装”原则,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另外,我省正在修编《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坚持规划先行省级、市级、县级均编制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要求规划内容重点明确公用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布局布点情况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提出建设原则和建设规模。

(二)关于您提出“商场、写字楼、行政单位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有计划地增加新能源充电站等”的建议。《若干政策》中对单位内部停车场、产业园区、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比例提出要求,其中“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

目前,各项政策均已明确了牵头部门,省住建厅也已将充电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城市交通专项规划和公共停车场建设中。我委牵头开发了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和“中原智充”手机APP努力整合全省公用充电设施资源,为用户提供快速找桩、一键比价、扫码充电等服务,实现“一个APP畅行全河南”解决电动汽车找桩难、充电难的问题。

(三)关于您提出“加强对公共充电站的管理等”的建议。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6170号)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消防监督检查。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充电设备和计量设备检查、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充电设备的力度,做好充电设施行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所有对外经营的公用充电设施全部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向相关管理部门开放数据,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四)关于您提出“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向国内新能源充电站建设规范的城市学习等”的建议。2019年,我委组织相关单位赴浙江、江西等省份进行调研学习并将调研成果转化我省的政策措施,极大的促进了充电设施行业的快速发展。近两年因疫情原因未组织调研活动,但我委多次组织座谈会,听取充电设施运营商关于我省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商将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转化为我省发展的动力,下一步我们要把调研学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组织人员前往先进省份学习,快速推进我省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后续,我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规范引导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