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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38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24 00:00 来源:

对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

125038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桑欣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是“新基建”重要内容,连续两年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充电设备制造企业、运营企业开展调研,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豫政办202030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的快速发展,2021年度充电桩建设数量增长率超过50%同时,我省开发运行了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积极整合全省公共充电资源,为用户提供快速便捷的充电服务,满足全省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截止目前,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已接入公共充电站3980座,公共充电桩4.38万个

(一)关于您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相关单位统筹推进”的建议

若干政策》中我省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审批手续、用地政策、配套电网建设、电价优惠、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单位内部停车场、产业园区、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比例提出要求,且各项支持政策、均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目前正在有条不紊积极推进中。

加快完善我省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2021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21817号),明确提出要在县域规划建设一批示范站,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并逐步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县域中心镇延伸,着力解决新能源汽车回乡难的问题

(二)关于您提出要“重点推进居民社区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

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是我省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的一项任务,《若干政策》中明确重点推进居民区自用充电桩以及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停车位(场)专用充电桩建设的发展方向,并对协助业主报装自用充电设施且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和运营服务企业管理的,以市为单位,分别给予100万、260万、600万元的奖励资金目前该项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积极推进中

(三)关于您提出要“加快政策补贴资金到位和运营监督”的建议

加快补贴资金到位和加强运营监督是关系到我省充电基础设施行业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目前我省正在依托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加强充电设施运营的数据分析和监测管理,优化完善财政奖补政策,积极推动财政奖补政策从建设补贴向运营补贴转变,正在研究将运营补贴的发放时间年度为单位向季度过渡,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推动我省充电基础设施行业更快发展。

同时我委牵头正在修订《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其中,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根据充电设施分类,建立由相应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

感谢您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后续,我们将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规范引导全省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