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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28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22 00:00 来源:

对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

125028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杜新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县域经济在全省大局中始终是强力支撑、坚实底盘,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作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各县(市)合理定位、错位发展、竞相发展,走出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子。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强化统筹协调谋划。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优化开发、重点发展、生态功能等三类不同县(市)发展导向,提出了实施产业集群提速行动等17项重点任务,认定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大力推进县域放权赋能改革和“一县一省级开发区”改革,推动赋予县(市)255项、开发区136项省辖市级管理权限。二是全面实施财政直管县改革。为充分调动县(市)抓经济、聚财源的积极性,推动县(市)财政整体保障水平提升,提请省政府印发实施《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将我省财政直管县的范围扩大至全部102个县(市)。改革后,县(市)范围内的地方税收收入除跨区域和市县共同投资项目外,全部缴入县(市)级国库;各类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库款由省、市逐级调拨调整为省级直接调拨;财政结算由县(市)与省财政直接办理。三是推进县域产业集群发展。深入实施“换道领跑”战略,将县域制造业发展及特色优势集群产业链培育作为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集群强链”提升专项,绘制重点产业链图谱清单,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推动各地打造特色优势链条,加快聚链成群,晋升国家级产业集群和示范区,支持巩义铝加工、长垣医药卫材、起重机械产业,长葛节能环保、原阳预制菜产业等加快发展,推荐汤阴县、汝阳县开发区入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设立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创新平台、创建试点示范等的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其中80%左右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县(市、区)制造业企业。四是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水平。围绕县域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重大创新项目联动试点,进一步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项目组织机制。加大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支持力度和支持范围,打造一批科技支撑作用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培育壮大一批县域特色支柱产业。通过实施科技项目和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快培育一批创新人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建设;推进落实《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选派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和个人科技特派员,促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为县域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五是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研究制定《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202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纳入县城城镇化有关内容落实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利用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扎实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三区一村”改造,积极实施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全面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六是推进民营企业转型发展。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7个方面,明确了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等20条具体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围绕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完善资源要素保障、扩大转型升级投资等8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推动新发展格局下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三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总结认定工作,协调推进省有关部门在省重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政府投资、资金扶持等方面向示范县适当倾斜。配合做好放权赋能改革后续工作,确保赋予各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应放尽放,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按照《河南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与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省辖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与评价,指导省辖市对县(市、区)开展考核评价,确保省辖市与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与评价工作同频共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完善多发展、多留成、多财力的激励引导机制,完善支持县域发展财政激励政策,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

(二)关于推动县域产业发展。深入落实《河南省2022年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方案》,着力提升重点集群规模能级,加强对县(市、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的指导,支持各县(市、区)加快培育一批千百亿级优势集群,认定一批省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研究出台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鼓励县(市、区)创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争创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利用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惠企政策,对县(市、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积极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链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申报头雁企业,支持县(市、区)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三)关于建立县域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问题。2015年实施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以来,我省通过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先后设立运作了20只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实现“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中央规定的四个领域基金全覆盖。特别是,2021年成立1500亿元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150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以上政府投资基金并不区分地域限制,在符合政策规定及基金方案的条件下,均可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下一步,着力加强省市县协同联动,支持各县市结合本地产业资源禀赋,积极推荐直投项目、招商项目和设立子基金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推动项目和资本高效对接,打造良好融资环境。

(四)关于营造创新发展环境。研究制定《河南省依靠科技创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新郑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加速推进一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引导县(市)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形成一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标杆,构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积极参与建设“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探索园区带动县域创新发展新机制、新模式,以高水平建设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引领,加大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支持力度。根据各县(市)的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对园区、开发区进行分类指导,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创新主体的重要阵地,引领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县城突出短板。积极搭建政银对接服务平台,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积极参与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依托河南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提升信贷便利化、智能化水平。支持永城、林州10个县(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发挥兰考等5个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市)带动作用,促进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

(六)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做好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指导郑州市中原区等20个试点县(市、区),重点探索两类任务:统一任务,即对标深圳相关做法,围绕“企业办事不求人”目标,积极探索所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自助办、帮办、代办,力争做到简易办、快速办、免费办;特色任务,即结合当地发展基础和实际,围绕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积极进行探索突破,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