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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司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10-12 17:21 来源:河南日报

  “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

  ●走访调研企业10万余家

  ●召开企业家座谈会900余场次

  ●当场解决企业困难近千个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

  ●破产案件平均办理用时缩短至308天

  ●收回债务所需成本同比压缩16.07%

  ●债权人回收率同比提升13.05%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全省法院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措施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显示,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均持续向好,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正审理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政府大力支持下,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动我省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等文件,支持政府“放管服”改革,与政府部门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化解、企业纾困解难等工作,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航锂电与超特公司等系列纠纷案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与另外两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二审的专利申请权纠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等关联案件合并调解,促使各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有效保障了国防重点装备工程顺利进行。

  “努力在最短时间内为企业解纷,审结一审涉企案件516775件,平均审理用时47.4天,比全国均值短13.9天。”在2022年河南省两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的工作报告给出了这样一组数据。

  数据背后,是全省法院秉持“质量重于泰山、正义不能迟到、案结还要事了”司法理念,在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上下足功夫。自2020年以来,河南法院审判效率指标稳居全国前列,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比例全国最低,核心质量指标提升至全国第一方阵。

  “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企业法律意识”为导向,走访调研企业10万余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900余场次,当场解决企业困难近千个,发放《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12万余册、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6万余册,发布典型案例800余个。

  执行攻坚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7天,没想到这么快!”申请人王某领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对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志坚说。

  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切实履行,既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维护,也是对诚信价值观的弘扬。

  为构建联动执行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省委政法委协调36家省直单位建成全省统一的人员、车辆、不动产网络查控平台……近年来,在各部门共同支持下,全省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累计发布失信名单230.5万例,限制高消费239.53万例,一大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联合惩戒效果凸显,“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观念深入人心。

  某企业负责人坦言:“一次执行案件,让我们深切体会到诚信、守法对企业是多么重要。”该案中,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财产保全方式,由被保全人事先开具履约保函,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企业账户被冻结、资金被占用等风险,以执行促进了企业诚信健康发展。

  法院坚持惩戒失信与褒奖诚信并重,建立失信修复机制,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冻扣账户、资产,为诚信的创业失利者提供重生机会。2021年以来,230532名已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被法院移出失信名单。

  破产审判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上市公司华英农业重整程序仅用时32天,这让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汪开江感慨万千:“华英通过预重整实现脱困重生,离不开党委、政府和信阳市中院的帮助。”

  同样通过破产重整走出困境的还有中孚实业——全省乃至全国铝加工产业链最完备的企业之一。郑州市中院用不到10个月时间成功完成重整程序,实现了债权人损失减少、企业恢复生机、职工就业稳定的多赢效果。

  华英和中孚的“化险为夷”成为法院能动司法的生动注脚。

  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加大破产审判工作力度,提升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办理成本,灵活运用预重整、引进战略投资人、出售式重整等方式提高重整成功率,帮助317家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再获新生,其中,省建设集团破产重整案被评为全国十大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之一。

  去年,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办理用时降至359天,同比缩短47.82%,今年上半年进一步缩短至308天,收回债务所需成本同比压缩16.07%,债权人回收率同比提升13.05%,有力护航了市场经济主体健康发展。

  专家点评

  优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大有可为

  □河南省委法律顾问平顶山学院党委书记 华小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优化营商环境要从完善法治做起,而构建完善的法治环境离不开司法机关的积极参与。

  营商环境涵盖了市场要素、政务要素、法律政策要素等一系列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司法机关既是践行法治的主力军,又是推进法治的主阵地,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方面责无旁贷。依法公正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让保障产权、交易安全、公平竞争这些诉求落到实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作用才能显现。

  我长期从事法律研究,一直关注河南法院的工作,近年来,河南法院系统立足司法审判、强化判决执行、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在保护科技创新、农业种子“芯片”、“僵尸企业”处置、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等方面采取了诸多举措,并成功办理了一系列经典案件,受到省委高度肯定,有的案例还被最高法院作为指导性案例供全国法院参照。高质量司法服务让企业纠纷化解更加公正高效,市场主体权益得到全面平等保护,市场资产配置更加优化合理,社会诚信意识不断提升,为我省实现“两个确保”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对法治化营商环境需求也不断提高,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人民法院大有可为。希望法院始终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方面再发力,如兼顾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减少市场主体诉累,有效衔接诉讼与非诉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促进司法在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展现。

  亲历者说

  破产审判

  见证司法创新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邢彦堂

  不知不觉,成为一名破产审判庭法官已经有5个年头,一路摸索一路成长,体会颇多。要实现良好营商环境所追求的便捷、高效、公开、公正、低成本、可预期目标,我们每一个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付出努力。

  近年来,为助力郑州地区的营商环境水平提升,郑州两级法院不断创新举措,变化有目共睹。

  立案方面,从当事人只能在管辖法院现场立案,到可以去所在辖区法院跨域立案,再到现在的网上立案而且不用提交纸质材料,既节约了诉讼成本,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

  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从中小投资者缺少便利维权渠道,到建立案例发布制度和专业审判队伍,再到建立专业诉调对接平台,全方位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公开、公正的维权渠道。

  办理破产案件方面,2017年至2021年,郑州两级法院年度审结案件数量从3件增加至179件,案均审理时长从2282.8天缩短至196.87天,通过重整和解程序挽救企业40家,化解债务598亿元。

  此外,《破产案件立案规程》《管理人工作规程》等各项制度从无到完善;债权申报可以网上进行,债权人会议可以线上召开;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每年举办“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定期组织实务沙龙和业务培训……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认为,作为一名从事破产审判的法官,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学习研究,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的司法需求,高效稳妥审理每一起破产案件,全面协同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院预重整

  助企业“涅槃重生”

  □省人大代表、河南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尚广强

  我目睹了新乡市黄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化工)破产重整全过程,见证了新乡两级法院创新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黄河化工是一家有着30年历史的老牌民营企业,其主导产品“氟化钾”畅销国内外。2020年,因投资过大造成总负债接近2.7亿元,再加上内部管理不善、新冠肺炎疫情等多因素叠加影响,企业资金链断裂,负债率达98.09%,黄河化工在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从当时的情况看,如果黄河化工破产,国内最大的氟化钾生产基地将不复存在,对企业所在地原阳县的经济稳定运行也会带来影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原阳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法,提出预重整,运用“庭外重组”模式,同步恢复生产、同步资产管理、同步公司治理、同步债转股重组,这在省内是首次。我所在的河南宏达集团作为黄河化工最大债权人,按照预重整计划,临时接管其生产经营,后又作为投资人注入资金近2000万元用于偿还小额债务,确保重组平稳有序。

  就像治病一样,法院使用突破常规的“疗法”,把企业“救活”了。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不仅保住了几百名职工的饭碗,也保住了企业供应链和产业链。黄河化工更名为“河南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边重整边经营,很快实现债权回收率100%。如今,企业活力满满,增加生产线,采用新技术,产值和利润大幅提升,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氟化钾生产企业,预计今年销售额突破6亿元。员工们都说,企业能有今天的“涅槃重生”,新乡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