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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河南省实验中学国际部中加班学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9-23 16:22 来源:收费管理处

河南省实验中学: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办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315号)规定,结合成本监审和征求社会意见情况,经研究,现将省实验中学国际部中加班学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实验中学国际部中加班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0元,具体学费标准由你校结合实际在不超过最高限价范围内合理确定。

  二、你校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学校网站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学费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应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四、你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完善收费管理规定,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学费收入要统筹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你校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中加班项目上年度收费情况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分别报送省价格、教育主管部门。

  五、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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