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系列宣传 | 第一百四十七篇:
鹤壁市淇滨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机制

时间:2022-11-24 16:12 来源:营商环境处

  【编者按】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近年来,全省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聚焦补短板强优势,全省营商环境近四年呈现连年提升态势,全省营商环境能级整体跃升。各省辖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坚持寻求问题最优解,探索出一批市场主体认可、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一些领域实现了由“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的转变。

  继2019年河南省首次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后,为进一步发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示范带动效应,形成全省比学赶超、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今年再次汇编印发了《2021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全面系统梳理了189项具体的改革举措,其目的为促进各地区相互学习借鉴,推动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切实带动省内各市跑出营商环境的“加速度”。

  


鹤壁市淇滨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机制


  为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鹤壁市淇滨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制度,就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开展评估工作。

  (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制度。淇滨区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其他决策事项应进行跟踪反馈、后评估情形,明确规范性文件、其他决策事项评估报告内容、评估实施方式,明确评估结果应用情形。

  (二)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淇滨区依托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情况,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明确实施对象。

  (三)切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工作。淇滨区制定评估方案,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明确评估单位、评估时间、评估项目、评估形式、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撰写实施情况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