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十大案例之一:
放权赋能改革推进向县(市)下放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时间:2022-04-07 14:20 来源:体改处

  推荐词:放权赋能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统筹推进新发展格局下县域经济和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省委锚定“两个确保”、加快现代化河南建设的关键举措。根据省委工作会议和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我省将“推进向县(市)下放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作为激发县域经济活力的突破口,在系统总结扩权强县改革、省直管县改革、向“三起来”示范县(市)放权赋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梳理出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县(市),推动放权赋能改革走深走实。

  


放权赋能改革推进向县(市)下放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省委编办


  一、改革背景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视察时指出,县域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并提出了把强县和富民统一起来、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的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我省县域面积约占全省的85%,常住人口约占全省的70%,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60%,县域经济在发展全局中始终是强力支撑、坚实底盘,县域活则全盘活,县域强则省域强,县域稳则大局稳。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省委、省政府聚焦破除制约县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放权赋能改革为重要突破口,进一步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推动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共河南省委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推动中心城市“起高峰”、县域经济“成高原”;要深化放权赋能改革,赋予县(市)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为推动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改革做法

  (一)促使权限接得住、用得好。一次性赋予县(市)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县(市)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是一项重大挑战。一是省市县各级共同努力,用新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创造性的完成好权限的下放承接,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跟班学习、驻点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县(市)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县(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根据改革需要和权限承接情况,对县(市)相关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调整充实,深入挖掘潜力,优化力量配置,有效履行权力责任,防止出现权限悬空、工作棚架。三是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作用,及时更新职权目录,将下放的权限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对权限运行流程、办理标准、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办理结果等内容进行标准化管理,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网上办理,提高申报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二)把监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是切实克服“重下放、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倾向,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条明确权限下放后续监管责任,做到放权不放责、监管不缺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衡,最大限度减少权力行使人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加强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对申报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批准等各环节实施智能化、全过程、穿透式监管,嵌入监测预警程序,建立“踩刹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把下放权限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范畴,对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行使权限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把厘清不同层级间的职责边界、实现优化协同高效作为核心内容。让不同层级把该管的管得住、管得好,该放的放到位、放彻底,该担的担起来、担好责,做到上下贯通、管理高效。一是强化省级宏观管理职能,推动省直部门逐步从微观管理和行政审批中脱离出来,把工作重点放到涉及全省全局的规划管理、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监督检查等职能上。二是突出省辖市市本级管理职能,推动省辖市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对县(市)的微观管理,充分保障县(市)发展自主权,把精力更多投入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来,强化城市产业支撑,不断增强城市的承载力、辐射力、带动力。三是强化县(市)决策执行一体职能,推动县(市)切实担负起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责任,全面承接用活、用好下放的权限,发挥新体制的优势,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不断激发内生活力,走出一条具有县域特色的发展路子。

  (四)做好资源保障。从2022年财政年度起,将财政直管县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县(市),省财政直管前省辖市从县(市)分享的财政收入按照保存量的原则核定划转基数,省财政直管后省辖市不再分享县域范围内收入,县(市)财政收入除上划中央和省级部分外,全部留归当地使用,着力构建激励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格局。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下沉,探索实施“减县补乡”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县级向乡镇和街道下沉编制33699名(行政编制339名,事业编制33360名),平均每个乡镇和街道增加编制15名左右,乡镇和街道编制最多的达180余名,最少也有近60名,有力保障了最基层的工作力量。

  三、改革成效

  (一)聚焦需求、能放尽放。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实施层级且基层有实际需求的权限,原则上交由县(市)实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设区的市行使的权限,但允许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的,原则上也交由县(市)实施。2021年10月,将地方切实需要也能够有效承接的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给县(市),涵盖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资源配置(项目申报事项)、市场监管等,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增强地方治理能力。截至2022年1月底,全省县(市)承接权限累计办理各项业务19万余件。

  (二)建立了县(市)与省直部门“直通车制度”。在不改变省市县行政隶属关系的前提下,建立县(市)与省直部门直通车制度,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仍由省辖市实施属地管理外,其他行政审批业务由县(市)与省有关部门直接对接,实行项目直报(跨县〔市〕项目除外),要素资源由省有关部门直接下达县(市)。省有关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举行的重要活动、印发的相关文件和信息根据需要直接通知或发放至县(市),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直接开通到县(市)。

  (三)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监管责任不放松,省、省辖市有关部门继续履行监管、指导、服务责任,县(市)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省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省辖市、县(市)相关部门逐项明确权限下放后的监管责任,坚决杜绝“放权甩责”现象,对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防止推诿扯皮和出现监管真空。县(市)有关部门围绕承接的权限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衡,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