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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碱绿色转型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3〕17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06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29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碱绿色转型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17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碱绿色转型产业园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漯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碱绿色转型产业园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漯发改环资〔2022〕173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