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委发公文

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征集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办环资〔2023〕32号 主办单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06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20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征集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的通知

豫发改办环资〔2023〕32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各设计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重点用能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全省节能降碳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拟建立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现面向全省范围征集有关专家,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总体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节能降碳专家,有志于推进我省节能降碳事业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报名。

(二)专业范围

1.工业节能降碳(包括: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工业行业);

2.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城市交通、铁路、水运、航空);

3.建筑工程节能降碳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

4.机械设备节能降碳(锅炉、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发动机其它通用机械设备);

5.综合能源类;

6.技术经济类。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1.本人自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节能降碳和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和本省情况和前沿动态;

3.技术专家应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专业节能降碳政策与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

4.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积极参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三、入选专家库成员的职责

1.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提出行业专家意见

2.参与我委组织的节能降碳培训、调研及其它重大课题研究

3.协助开展节能审查意见验收、节能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相关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申请报名

专家库成员选聘入库可采取单位推荐自我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由两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3515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我推荐可以直接报送)。     

(二)入库审核

我委将严格对照征集条件,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按照实际需要分行业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

(三)名单公示

我委将按程序对拟入库专家向社会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专家库名单。

五、联系方式

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   王鹏

电   话:0371-69691103

电子邮箱:henanjieneng@163.com     

   编:450018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

 

附件: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

 


 

2023420


附件: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