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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铝循环再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3-07-31 15:04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铝循环再生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143号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铝循环再生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郑发改环资〔2023〕2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我省有关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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