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峡锦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回收稀有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3-07-31 09:14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门峡锦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收稀有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141号
三门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对三门峡锦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收稀有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三发改环资〔2023〕1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我省有关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