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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瑞诺药业有限公司甲酸乙酯、盐酸乙脒、氰基乙酯、酸乙醇、酸甲醇及乙腈医药中间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3-08-07 11:03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瑞诺药业有限公司甲酸乙酯、盐酸乙脒、氰基乙酯、酸乙醇、酸甲醇及乙腈医药中间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150号

 

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新乡瑞诺药业有限公司甲酸乙酯、盐酸乙脒、氰基乙酯、酸乙醇、酸甲醇及乙腈医药中间体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新发改环资〔2023〕1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我省有关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