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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20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5-28 00:00 来源:

对省政协十次会议

131020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叶雨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屋面光伏发电建设 全面推进我省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提案”收悉经会同省电力公司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光伏发电快速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光伏发电实施规模管理,规模内项目上网电价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十三五”期间,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光伏发电技术不断进步,装机规模持续增长,建设成本快速下降,光伏发电补贴逐步退坡,集中式光伏电站从2021、户用光伏2022全面进入“平价时代”,补贴完全取消,各省根据资源禀赋和消纳情况自行确定项目。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相关要求,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建设地点实行属地备案管理。

伏成本的快速下降,为光伏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我省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我省抓住机遇,大力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并作为破解资源禀赋约束、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举措能建尽建,能并尽并,实行优先保障接入,取得了良好成效。2022年,全省分布式光伏新增774万千瓦,其中户用光伏新增691万千瓦,新增容量均居全国第一,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1704万千瓦,位居全国第四为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促进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降低用电成本提供有力支撑

     您的提案系统分析了分布式光伏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具有很强操作性的举措对推动我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我省实际,结合提案建议,开展以下工作:

(一)规范市场秩序。指导各地认真学习有关国家政策文件,严格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做到光伏项目能备尽备。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会同河南能源监管办进一步规范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靠前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答疑解惑。呼吁国家层面加快制定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二)加强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力量加强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政策,同时采取百姓座谈、企业访谈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户用光伏建设运行百问百答》(2022年版)等相关政策,提升群众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保障群众合同签约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督促各地在确保群众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户用光伏备案。

(三)完善评价体系。督促各省辖市按照《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加大清洁能源利用,不断提升清洁能源占本地区能源总消费的比重持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加大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力度,积极与工信、住建等部门研究提出大型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大型建筑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要求

(四)优化并网流程。组织开展编制《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技术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光伏开发企业结合本地电网及用电符合情况有序开发,明确相关涉网技术标准及储能差异化配置要求,不断提升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消纳水平。督促电网公司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细化工作流程,培训提升相关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服务质效,严格按照结算流程和购售电协议相关要求,及时与户主结算电费。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新能源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指导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