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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系列经验做法之六
省民政厅:用心用情做好搬迁社区治理
编者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与乡村振兴局发挥“双牵头”作用,组织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21个成员单位和11个省辖市(示范区)50个县(市、区),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加快推进搬迁群众实现人口市民化、就业多元化、产业特色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将陆续推出系列报道,介绍我省有关地市、部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请各地各部门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民政厅:用心用情做好搬迁社区治理
2023年,全省民政系统积极履行社区治理牵头统筹协调职责,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河南省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安置社区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持续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
(一)指导安置社区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按照《关于严格规范撤村设居工作 推动“村改居”平稳有序进行的指导意见》《关于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成立村(居)民小组,新设或合并设立村(居)委会,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骨干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确保群众有主心骨,遇事能解决。截至目前,各地新设或合并设立村(居)民委员会58个、村(居)民小组206个,实现所有安置点基层组织全覆盖。
(二)指导安置社区完善治理制度。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推广濮阳等地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经验做法,鼓励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联合省委组织部等6家单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执行和奖惩机制的指导意见》,以规约规范引导群众行为习惯,倡树文明新风。
(三)指导安置社区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一体化推进选、育、管、用,实现社区工作者招得好、留得住、有奔头。洛阳市注重把迁出地原村“两委”班子成员、年轻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等推选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保留熟悉情况的工作队伍,同时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不断改善队伍结构。
泌阳市苗楼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二、不断增强安置社区服务能力
(一)不断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配置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推动有条件的安置社区开展“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建设、“五星”社区建设和居民会客厅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与功能配套,为搬迁群众居住生活创造良好条件。泌阳县苗楼安置社区按照城市社区“一有十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健全完善社区各项服务设施,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泌阳市苗楼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二)加大政府慈善救助支持。针对搬迁群众实际需求,创新慈善模式,在全国率先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有效提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截至2023年9月底,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专项基金187家,覆盖率为97.39%,筹集资金总额9016.96万元,支出资金4233.2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5643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组织在特殊困难人群关爱、就业帮扶、社区人才培育、养老服务等领域重点向安置区倾斜,2023年度协调300万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服务项目。新密市袁庄乡成立文化剪纸、太极拳等社区自组织30个,建立非遗文化剪纸工作室1个,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丰富了广大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树立了社区正能量。
新密市长椿苑社区剪纸手艺传承照片
三、持续健全安置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一)夯实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基础。印发《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设置运营服务指引》,对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设置运营的目的和依据、功能与定位、环境与建筑、设施设备、运营管理、住养服务内容与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与规范进行了要求,推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省投入资金1.86亿元,推动乡镇敬老院改造和设施设备配备。
新密市长椿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二)切实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实际问题。联合省委政法委等8部门出台《河南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和探访内容,创新“五社联动”机制,通过定期上门服务、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
四、扎实做好安置社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一)提高困难搬迁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630元、44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分别达到年人均9828元、6864元,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有效保障安置社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优化搬迁群众救助政策。会同省委农办等6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做好迁入地、迁出地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变更低保类别、低保标准或补助水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地区的低保对象,给予城市低保待遇。易地搬迁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衔接参照执行。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建成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动态监测和救助范围,截至11月底,已汇集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等430万低收入人口信息。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信息比对共享机制,80.2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