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审批〔2024〕60号
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报来《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的核准请示》(周发改能源〔2023〕255号)、《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驻马店段)申请核准的请示》(驻发改办〔2023〕1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河南省“十四五”天然气发展规划》中省级主干管网建设,助力周口、驻马店等沿线区域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由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建设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3-410000-04-01-539434)。
二、该管道起自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商水首站,止于驻马店市正阳县正阳末站,途经驻马店市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在周口市商水县连接豫东LNG应急储备中心。
三、该工程项目管道全长约140.2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设计管径711毫米,设计输气能力为25亿立方米/年。全线建设商水首站、商水分输站、上蔡分输站、汝南分输站、正阳末站等5座场站,崇礼阀室、阳城阀室、三桥阀室、傅寨阀室等4座阀室。
四、项目总投资为1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3亿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工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应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生产运行能效水平应按设计标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六、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采购等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函》(豫自然资函〔2022〕490号)。
八、请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管道安全和保护“三同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要参照国家管网公司的建设标准。
十、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3月11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
分项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880.00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573.22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9599.57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7103.43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2057.58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061.01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137.69 | ||||
其他 | 核准 | 35725.58 | ||||||
招标信息发布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采网等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选择确定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情况说明: 上表中分项内容“其他”包括建设管理费、基本预备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土地预审及规划、造价咨询、文物调查及影响评估等。
202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