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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4-03-12 10:03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审批〔2024〕60号


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报来《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的核准请示》(周发改能源〔2023255号)《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驻马店段)申请核准的请示》(驻发改办〔20231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河南省“十四五”天然气发展规划》中省级主干管网建设,助力周口、驻马店等沿线区域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由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建设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3-410000-04-01-539434)。

二、该管道起自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商水首站,止于驻马店市正阳县正阳末站,途经驻马店市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在周口市商水县连接豫东LNG应急储备中心。

三、该工程项目管道全长约140.2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设计管径711毫米,设计输气能力为25亿立方米/年。全线建设商水首站、商水分输站、上蔡分输站、汝南分输站、正阳末站等5座场站,崇礼阀室、阳城阀室、三桥阀室、傅寨阀室等4座阀室。

四、项目总投资为1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3亿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工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应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生产运行能效水平按设计标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六、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采购等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函》(豫自然资函〔2022490号)。

八、请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管道安全和保护“三同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要参照国家管网公司的建设标准。

十、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3月11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周口-驻马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

分项

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880.00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1573.22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9599.57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27103.43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32057.58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1061.01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2137.69

其他







核准

35725.58

招标信息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采网等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选择确定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情况说明:

上表中分项内容“其他”包括建设管理费、基本预备费、可行性研报告编制、土地预审及规划、造价咨询、文物调查及影响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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