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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4〕65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4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9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审批〔2024〕65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

核准的批复

 

焦作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焦发改能源〔20231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满足区域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用电需要,同意建设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

二、本次核准的220千伏变电工程建设总规模为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容量2×15万千伏安;自新建220千伏九里山变出线2220千伏接入500千伏竹贤变220千伏侧,新建线路长度约31.06千米。该项目建设地点为焦作市马村区街道办事处东北约1.1千米(原焦煤集团110千伏九里山变电站站址)。

三、本次核准的电网项目总投资为12992.5万元。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5%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见附件。

五、在工程建设中,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低损耗大容量主变压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对生态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六、请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七、省电力公司要按照《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要求,做好电网互联服务,及时受理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网互联申请,按照本批复意见与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具体的电网互联系统设计方案。

八、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3月19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

分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36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215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4562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210


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7175.5


其他







核准

794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选择确定具备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项包括变电站征地、赔青、施工临时建筑、四通一平等。

                                                            

 

 

                                                 

                                                              202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