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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办环资〔2024〕17号 主办单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4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27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

豫发改办环资〔2024〕17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改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2023-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工作方案》,扎实推进2024年节能降碳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巩固节能降碳改造成果

“十四五”以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降碳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能效对标达标行动,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加快节能降碳改造。2022年以来连续发布531个产品(或工序)能效对标情况,有力推动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26家企业实施整改提升,一批节能降碳改造项目陆续建成投产,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显著提高。

2023年全省实施节能降碳项目229个,形成节能能力220万吨标准煤/年。其中,开封、新乡、南阳、安阳、濮阳等市谋划实施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效支撑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成。鹤壁、焦作、漯河、商丘、周口等市实施项目数量占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数量比例高、投资完成率高,为重点项目建设有效腾挪用能空间。同时,一些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发动不深入,谋划聚焦能效水平提升项目偏少;个别地区跟踪指导服务不到位,部分重点用能单位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到位。

各地要清醒认识节能降碳改造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节能降碳改造作为实现企业源头减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压实责任分工,加强谋划实施,持续推动节能降碳改造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2024年节能降碳改造

经各地核实上报,全省2024年计划实施207个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清单印发你们,请抓好项目建设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细化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扎实推动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建设。

(二)强化跟踪调度。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深入企业一线指导帮助重点用能单位制订节能降碳改造方案,细化推进措施。落实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月调度机制,督促按节点抓好项目实施,每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上月项目实施情况。

(三)实行绩效评估。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于630日前和1215日前将评估情况报送我委。经中期评估确因客观原因不再实施的项目,各地可按照项目数量不少、节能效果不减、投资额不降的原则进行调整。各地要认真总结凝练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好经验好做法,我委将对典型模式和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附件: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清单

 

2024年2月27日



河南省2024年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