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委发公文

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办就业〔2024〕31号 主办单位: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4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办就业〔2024〕31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财政局

为加快我省夜间消费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和奖励办法〉的通知》(豫发改就业〔2024〕15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

我省各地夜间经济特征显著、空间范围相对明确、消费市场繁荣活跃、运营管理统一规范的满足购物、餐饮、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夜间消费需求的多种消费业态集聚的,商业街区、商圈、文商旅综合体、旅游休闲街区、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文娱体场所等区域均可申报。按照程序被认定为“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将由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并给予其所在县(市、区)500万元奖励(近三年内获得过其他同类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给予此专项资金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按照《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和奖励办法》要求执行。申报材料中的图片像素不低于2M,须包含区域位置图、规划平面图、高清夜景图、俯视图和消费场景图;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可清晰反映夜间消费繁荣度、多业态聚集等。

请各认真组织初审推荐和复审工作,将正式行文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2024510日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电子版和图片、视频等请用U盘存储,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

     0371-69691701

省财政厅:服务业处  朱科辉  0371-65802701

 

附件: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4年4月20日

  

 

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表

夜经济集聚区名称


区域范围(四至)


所属类型

□商业街区  □商圈  £文商旅综合体  旅游休闲街区

文化产业园区  旅游景区  □文娱体场所

其他

开始运营时间


占地面积

或主街长度

(平方米/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夜间营业

面积占比


商户(项目)

数量


夜间经营商户

(项目)占比


年客流量

(万人次)


夜间年客流量

(万人次)


年营业额

(万元)


夜间年营业额

(万元)


夜经济集聚区概况


主要消费业态

(每类业态附简要说明)

 

 

 

品牌资源情况


基础设施情况


特色活动情况


智慧水平情况


消费环境情况


管理服务情况


奖励表彰情况


运营管理机构


运营管理机构性质

□政府机构  □事业单位  □企业  □其他:

法定代表或机构

负责人


职务


申报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申报承诺

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不存在虚报问题,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章)

年     月     日

所在县(市、区)

意见

经初审符合申报标准,推荐申报。

 

 

发展改革部门        财政部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意见

经复审符合申报标准,同意申报。

 

 

发展改革部门        财政部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注:年度数据为2023年度数据,其他数据为截至申报之日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