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审批〔2024〕140号
三门峡市发展改革委,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报来的《关于申请核准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请示》(三发改能源〔2023〕199号)、《关于申请核准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请示》(华电国际豫函〔2024〕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纳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能发新能〔2021〕39号),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为推动我省抽水蓄能有序发展,增强电网调峰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同意建设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代码:2201-410000-04-01-306739)。
项目单位为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门峡灵宝市朱阳镇境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发电厂房系统及开关站等,具有日调节能力。电站上、下水库均位于弘农涧河上游支流南河流域内,其中上水库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25米,调节库容1083万立方米;下水库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7米,调节库容1096万立方米。
电站安装4台30万千瓦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15.76亿千瓦时,年抽水电量21亿千瓦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1313小时。
电站初拟以500千伏等级电压接入河南电网,出线2回,备用1回。
四、项目总投资为82.2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项目单位应开展限额设计,贷款利率应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投产后的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得高于核准投资。
五、项目建设征地涉及灵宝市朱阳镇石坡湾村1个行政村,征地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工程建设征地总规模4190.21亩,其中永久占地3568.62亩,临时用地621.59亩。规划水平年搬迁安置人口239人,生产安置人口266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总费用为65766.14万元。
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电站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应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加强与移民的沟通,采用多种措施尽可能增加移民收入。
六、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取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具体见附件1。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11282202200001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豫水许准字〔2022〕第130号)和灵宝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备案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调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生态保护、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核定表
2024年6月27日
附件1
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招投标
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49888.73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21215.82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9422.52 | ||||
重要设备及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80624.39 | ||||
其他 | 核准 | 261686.87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包含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工程前期费、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其他税费等。
2024年6月27日 |
附件2
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核定表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限额标准(万元) | 备注 |
Ⅰ | 枢纽工程 | 501840.21 | |
一 | 施工辅助工程 | 51814.71 | |
二 | 建筑工程 | 248296.75 | |
三 |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 | 21104.36 | |
四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154107.04 | |
五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26517.35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 | 28528.50 | |
一 | 水库淹没影响区补偿费用 | 16549.66 | |
二 | 枢纽工程建设区补偿费用 | 11978.84 | |
Ⅲ | 独立费用 | 125785.84 | |
一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42580.56 | |
二 | 生产准备费 | 4594.47 | |
三 | 科研勘察设计费 | 49888.73 | |
四 | 其他税费 | 28722.08 | |
Ⅰ、Ⅱ、Ⅲ部分合计 | 656154.55 | ||
Ⅳ | 基本预备费 | 31392.91 | |
工程静态投资(Ⅰ~Ⅳ部分合计) | 687547.46 | ||
Ⅴ | 价差预备费 | 50320.85 | |
Ⅵ | 建设期利息 | 84970.02 | |
工程总投资(Ⅰ~Ⅵ部分合计) | 82283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