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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洛阳伊川-郑州薛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内容调整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4〕157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5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19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1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洛阳伊川-郑州薛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内容调整的批复

豫发改审批〔2024〕157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洛阳伊川-郑州薛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内容调整的批复

 

河南省天然气管网伊薛有限公司

报来河南省天然气管网伊薛有限公司《关于恳请支持洛阳伊川-郑州薛店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核准内容调整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南省天然气管网伊薛有限公司洛阳伊川-郑州薛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调整,先行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伊川-登封段),与已建成薛店-新密-登封输气管道连接。

二、调整后,洛阳伊川-郑州薛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管道全长约63.1公里,管径711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设计输量20亿立方米/年。管道起点为洛阳伊川分输站,终点为登封分输站,全线设置伊川分输站和登封分输站等2座场站,江左阀室和石道阀室等2座阀室

三、本期项目总投资5704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711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管道安全和保护三同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施工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要参照国家管网公司建设标准。项目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符合先进设计水平,环保达到相关要求

五、其它事项仍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伊川-郑州薛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油气〔2021875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平-邓州等6条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豫发改油气〔2023138号)执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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