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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唐内黄田氏二期风电场(续建)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4-08-20 16:02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唐内黄田氏二期风电场(续建)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审批〔2024〕159号


安阳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大唐内黄田氏二期风电场(续建)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安发改能源〔2024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保障送出工程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建设确保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电力送出需要,同意建设大唐内黄田氏二期风电场(续建)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2403-410000-04-05-756614)。

二、项目建设地点:安阳市内黄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大唐内黄田氏二期(续建)风电场升压站至大唐内黄田氏二期风电场升压站220千伏出线,线路长度11千米,大唐内黄田氏二期风电场升压站新建1220千伏出线间隔

四、项目总投资1623万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由大唐内黄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在工程建设中,大唐内黄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对生态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大唐内黄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招标方案核准意附件。

、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请大唐内黄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与电网企业做好沟通衔接,保障新能源电源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做到电源与电网协同发展。

、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8月19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分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11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74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605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19

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707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20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选择确定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需要说明的问题:其他项包括征地、赔青、施工临时建筑、四通一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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