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法规〔2024〕355号 主办单位:法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5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4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通知
豫发改法规〔2024〕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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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
审查规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各省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规则》)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从调研了解情况看,个别地市和部门学习《规则》、落实《规则》推进较慢。为加快贯彻落实《规则》各项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施行《规则》的重要意义
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是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的重要因素,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规则》,对破解一些企业反映的“投标难、中标难”等顽障痼疾,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政策制定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是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各级政策制定机关要高度重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牢固树立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增强贯彻落实《规则》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规则》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贯彻实施
作为具体领域和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的首部部门规章,《规则》严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机衔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现有制度,紧密结合招标投标市场特点和关切,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各地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投标参与主体要准确理解《规则》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领悟招标投标领域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精神实质,熟练掌握《规则》审查标准和具体要求,确保《规则》得到贯彻落实。
三、强化主体责任
《规则》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多个部门联合制定政策措施的,由牵头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各参与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政策措施负责。各地招标投标政策制定机关要建立本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负责机构、审查标准和审查流程,规范公平竞争审查行为,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建议。政策措施要在提请审议或者报批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并作出书面审查结论。
四、强化监督管理
省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会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通过现场调研、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持续跟进《规则》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地方建立完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配套机制。省、市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结合联席会议,定期对本级出台的招标投标政策措施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畅通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渠道和处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请各地积极报送落实《规则》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向全省推广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