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动态调整2024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重点〔2024〕325号 主办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5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13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7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动态调整2024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豫发改重点〔2024〕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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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动态调整2024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改统计局,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重点
紧密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实施,聚焦加快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点任务,拟调入一批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项目。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标准和要求。拟调入项目须符合《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报2024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豫发改重点〔2023〕561号 )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二)项目类型。拟调入项目应为2024年1月1日以来开工项目或计划下半年新开工项目,且已纳入省重点项目储备库,续建项目不再选列。各地拟调入项目以产业转型、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等行业项目为主。
二、报送方式
拟调入项目需通过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网“四库平台”遴选库系统和河南省重大项目“挂图作战”系统同时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和程序请遵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报2024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豫发改重点〔2023〕561号)的相关规定。拟调出项目需认真填写《2024年建议调出省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注明调出具体原因,不得更改表格样式,电子版请发到省重点项目办电子邮箱zdb903@163.com。纸质材料报送时,须出具便函并加盖政府(管委会)公章,便函应附《2024年动态调整选报纳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从“四库平台”遴选库系统导出)和《2024年建议调出省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填报。强化对拟调入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方面核实,避免重复申报、刻意夸大投资等包装行为,确保项目科学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拟调出项目须是确定今年无法实施的项目,且要说明具体原因。对拟调出项目将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资源,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省重点项目。
(二)报送时限。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乐意 0371-69691628
附件:2024年建议调出省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2024年建议调出省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年度投资 目标 | 1—5月已完成 投资 | 调出原因 | 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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