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战伟在河南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9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9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万战伟介绍《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万战伟强调,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9月底,全省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771万户、带动就业约1464万人,小微企业282.5万户、带动就业约847万人,是稳经济特别是稳就业的主力支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若干措施》重点把握“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普惠性和连续性。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特点,延续、优化了一批受惠面广、支持力度大、契合需求期待的惠企政策,为市场投资经营活动创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
二是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从经营主体反映最集中、最迫切的诉求出发,聚焦需求不足、成本上升、经营困难等突出难题,提出了一批针对性强、能够快速落地的政策措施,让经营主体可感可及。
三是突出系统性和协同性。从扩大有效需求和提高供给质量双向发力,加强财税、金融与营商、创业等政策的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增强支持政策的一致性、协调性。
《若干措施》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针对创业创新难题,提出了3条支持创业鼓励创新政策,主要包括提高无固定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便利度,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支持;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创办人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积极引导各类专业人才参与用工培训、开展校企合作;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历和年限可通过网上直接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等。
第二部分针对执法检查问题,提出了4条优化发展环境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除涉及消防、燃气、建筑物安全等隐患排查、执法检查事项外,按照随机、最少、合并原则,切实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不在生产经营高峰期开展检查,严禁要求配合开展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工作,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深化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对“职业索赔行为”进行从严审查和依法规制,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将防范和化解拖欠小微企业账款纳入全省企业服务考核指标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将各地欠款化解情况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将省管企业清理拖欠账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并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第三部分针对经营成本问题,提出了3条降成本举措,主要包括持续落实个转企、小升规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各地出台补贴政策支持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减免或延期收取房租、场地费用;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盘活国有低效闲置资产、废旧厂房等设施,吸纳各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2025年12月31日前,国有和公益类检验检测、检定校准机构对全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减半收取。
第四部分针对资金压力问题,提出了3条加强资金支持措施,主要包括支持金融机构建立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白名单”,对白名单内经营主体开辟“绿色”通道,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等贷款投放;放宽普惠小微贷款认定标准,单户授信额度从不超过1000万元扩大到不超过2000万元。落实优化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扩大“专精特新贷”覆盖面,推广“名特优新贷”“助商保”等产品和“信易贷”模式,加强小微外贸企业信保支持等。
第五部分针对市场需求问题,提出了3条促消费措施,主要包括发行定向消费券,重点支持零售、餐饮、文旅、住宿、购物等消费活动,提高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经营性收入;策划推出系列文化旅游消费季主题活动和优惠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低空旅游、飞行体验、航空运动等活动,2027年12月31日前,每年发行不低于1000万元低空消费券;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夜间经济,对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允许个体工商户适度拓展室外经营场地、延长经营时间,允许将闲置土地、空置厂房等优先临时用作惠及群众生活的特色夜市,允许车辆在夜间市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对各类夜间经营活动实行审慎包容监管等。
万战伟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实施,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为确保政策效应充分释放、落地落实,这次在印发文件时,专门将《若干措施》从省里直接下发到县里,就是为了让全省各县(市、区)尽快行动起来,对各项政策举措进行细化实化、优化提升,进一步提高政策“含金量”,确保务实管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