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4年7月9日)
为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锚定“两个确保”,紧扣“十大战略”,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城乡宜居、生态安全、保障有力的美丽河南建设新格局。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达峰取得积极进展,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大河大山大平原保护治理实现更大进展,生态安全有效保障,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河南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经济优势彰显,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河南、生态强省基本建成。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河南全面建成。
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一)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扰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持续优化省级开发区布局。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深化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到2035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万平方公里。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动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加快推动传统能源转型,有序推动高效煤电项目规划建设,统筹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积极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拓展外电外气入豫通道,加快油气、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积极有序发展光伏发电,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加强碳排放统计监测能力建设,稳妥有序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到2027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20%左右;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25%左右。
(三)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换道领跑战略,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形成以新质生产力为先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传统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氢能与储能等领域,布局培育一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项目。实施传统产业焕新提质工程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链,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五链”深度耦合。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鼓励大型工矿企业、港口码头、物流园区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公铁联运配送体系。有序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货运枢纽场地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稳步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扩大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有序推进老旧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7年,全省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45%,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35年,重点行业大宗货物基本实现清洁运输。
(四)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推广,提高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扎实推进城乡节水改造,集约利用地下水资源,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按要求做好典型地区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工作。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地表、地下综合利用管理政策,推广应用节地技术、节地模式。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和省级固体废物高值化综合利用创新平台。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尾矿回收利用。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关停整合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具备供热替代条件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积极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完成农副产品加工、种植养殖业、农村生活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药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深度治理,持续深化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大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积极稳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开展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排放控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噪声污染问题。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推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水平。到2027年,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35年,环境空气质量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黄河、淮河等重点河流和丹江口水库等重要湖库保护治理。优化调整省域水功能区划,完善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大水源地汇水区污染防治力度,严格重要水源地周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善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以化工园区为重点,推进“污水零直排”园区建设。发挥河(湖)长制在黑臭水体治理、生态流量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水平,建立完善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科学制定流域生态流量保障方案,严格河流主要控制断面和闸坝生态流量泄放管理,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建立以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为导向的水生态考核机制,加快推进水生态考核调查监测能力建设。到2027年,全省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80%以上,省级以上美丽幸福河湖建成率达40%左右;到2035年,美丽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控耕地、在产企业、化工园区等新增污染。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落实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制度。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加强重金属污染管控,探索在产企业管控模式。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强化“一住两公”建设用地联动监管。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推动大型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成果集成,严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支持郑州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80%以上,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四)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以黄河流域、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地区为重点加强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布局,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落实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白名单”制度,实施涉危险废物单位分类管理。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控措施。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开展城镇(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补短板行动,有序推进老旧管网更新和混错接管网改造,稳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基本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全省生活垃圾飞灰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
四、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一)筑牢自然生态屏障。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保护建设,筑牢“一带三屏四廊多绿芯”生态保护格局。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监测评估。实施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和“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
(二)实施一体化保护治理。以黄河中下游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为重点,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全面提升黄河干流、淮河干流、沙颍河、唐白河及平原地区湿地生态系统质量。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强化生态修复与增汇协同,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到2035年,水土保持率达到91.55%,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实施河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以伏牛山、太行山、大别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强化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
(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改革。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完善生态产品清单、价格形成机制及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标准。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加强湿地、森林等资源的生态补偿和碳汇产品交易,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积极打造气候生态品牌。
五、守牢美丽河南建设安全底线
(一)健全生态安全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粮食安全、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等领域协作,健全河南省生态安全制度保障和应对机制,提升生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建立上下游、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等重点领域以及黄河、丹江口库区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等重点区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三)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管理。构建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大重点区域潜在外来物种疫病疫情风险监测、分析研判,严格入境检查处置。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管理。强化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监管。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立完善以气象雷达为核心、多种观测装备协同的观测系统,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报预警。强化农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气候韧性,提高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加强气候变化影响下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强化灾害综合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实施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五)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健全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核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核技术利用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监管,推进放射性污染治理。完善省级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建设,严格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转移处置。提升核与辐射监测监控能力,提高辐射事故应急能力。
六、打造美丽河南建设实践样板
(一)打造黄河流域美丽河南建设先行区。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打造节水控水示范区。实施农业、工业、城乡污染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重点支流污染治理,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打造环境治理典范区。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廊道建设,完善水沙调控体系,实施河道和滩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推动矿山修复治理,打造生态建设样板区。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城乡融合发展,协同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打造绿色转型引领区。
(二)打造南水北调水源保护样板区。健全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整县推进水源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南水北调干渠两侧水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推进水资源调度、水质监测、风险防控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全面提升预警预报、工程抢险、应急保障等能力。
(三)建设美丽城市。以郑州、洛阳、南阳为重点,探索特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路径,提高大中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彰显中小城市和县城生态环境特色,促进环境公共服务能力与人口、经济规模相适应。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统筹海绵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建设,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
(四)建设美丽乡村。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优化村庄建设布局,强化乡村风貌管控和规划设计,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积极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内乡模式”。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逐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淮阳经验”。持续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健全村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和环境卫生常态化保洁制度。依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森林乡村优势,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五)开展实践创新。将美丽河南建设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全方位、全地域推进美丽河南地方实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大力推广美丽山川、美丽幸福河湖、美丽学校等“美丽细胞”优秀案例。
七、开展美丽河南建设全民行动
(一)培育弘扬生态文化。落实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要求,突出华夏文明之根、中华文化之源、黄河文明之中心,推动河南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大对生态文化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推出一批生态文化精品力作。充分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科教馆等,宣传美丽中国建设生动实践。
(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落实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推动绿色出行。持续推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餐饮全链条各环节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提倡节水节电,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实现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持续开展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群团组织等作用,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绿色发展引领机制。深化环保设施开放,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
八、健全美丽河南建设保障体系
(一)强化法治保障。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强制修复力度。完善河(湖)长制、林长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提升市县生态环境队伍能力水平。加快推进美丽河南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标准与产业政策衔接配套。
(二)完善政策机制。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完善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重要江河湖库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引导保险机构推广绿色保险产品。加快推进气候投融资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健全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农业水价、绿色电价政策。完善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经济激励政策。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新。
(三)健全市场体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建设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推行环保管家、环境顾问等服务。
(四)加强科技支撑。加快推进龙子湖新能源实验室、黄河实验室、黄淮实验室建设。打造一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绿色环保新型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减污降碳、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攻关。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人才培育引进。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进温室气体、地下水、新污染物、噪声、农村环境等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管理。
(五)实施重点工程。突出黄河流域、丹江口库区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等重点区域,围绕经济绿色转型、环境品质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美丽样板打造、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谋划实施能源结构低碳化、重点行业绿色化、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工程项目。建立完善重点工程项目库和推进实施机制。
九、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河南建设的全面领导。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美丽河南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美丽河南建设作为督察重点,发挥好指导督促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美丽河南建设作为重大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法律实施监督。各级政协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将推进美丽河南建设年度工作情况书面送省生态环境厅,由其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分领域推进措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结合实际分区分类推进美丽河南建设,抓好工作落实,不再出台配套文件。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支持,加强美丽河南建设重点工程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制度创新、实践推广。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全国生态日、环境日等多种形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对在美丽河南建设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开展评估考核。开展美丽河南建设监测评价,实施美丽河南建设进程评估。按规定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河南建设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