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07-14 16:46
来源:就业消费处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就业〔2025〕24号)要求,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近三年是否享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核实,拟认定郑州市龙湖金融岛夜经济集聚区、洛阳市隋唐宫城区夜经济集聚区、焦作市云台山岸上村夜经济集聚区、南阳市南阳府衙夜经济集聚区等4个集聚区为第二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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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