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垣市融源 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长垣市融源 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220kV送出
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审批〔2025〕85号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长垣市融源 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新发改能源〔2025〕6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电力送出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文件,同意建设长垣市融源 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504-410000-04-01-970127)。
项目单位为长垣市融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乡市长垣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220千伏厨乡变,长度约0.5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37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5.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长垣市融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其余80%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工作,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见附件。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长垣市融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主体责任,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长垣市融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5年7月4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分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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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需要说明的问题:地灾评估已豁免,环评、水保、安评、职评、压覆矿、社稳报告按计划办理。其他项包括环评、水保、安评、职评、压覆矿、社稳。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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