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7-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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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郭新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委职责分工,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工作,坚持高位推进、规划引领,先后出台《河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河南省“十四五”再生金属产业发展规划》《河南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重点任务和支持举措,培育壮大循环经济产业。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标对表国家关于循环经济工作的最新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体系提级、提档、提质、提效的工作部署,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建议,聚焦以下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提前谋划、科学编制我省“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一是培育骨干企业。分领域、分区域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营规范、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力强的资源循环利用行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产业上下游资源,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规范性。
二是推动产业集聚。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支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发展,引导沁阳等地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废弃物特点等,布局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
三是延伸产业链条。结合我省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产业链群构建,支持沁阳等地加快发展再生钢、再生铝、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塑料等精深加工产业链,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品价值,促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退役风电、光伏组件等新兴废弃物规模化循环利用。
感谢您对循环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