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7-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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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晓丽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支持长葛市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以园区为主阵地,大力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涌现出了长葛大周产业园区等一批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工作部署,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循环经济产园区提质升级。坚持省市县联动,支持许昌、长葛等地指导长葛大周园区等有申报意愿的园区根据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废弃物特点等,编制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推动新建废弃物回收及循环利用项目优先进入园区。我们将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列入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鼓励各级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循环经济、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园区内废弃物循环利用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是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园区建设。支持长葛大周园区及重点企业加强与河南循环科技集团、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共同布局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提升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
感谢您对循环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