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7-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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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锐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建设豫鲁毗邻地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以园区为主阵地,大力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明确引导新建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项目进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静脉产业园,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范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区域合作。支持濮阳等地按照《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搭建产业合作平台的部署,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开展产业发展常态化对接,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标准化工作机制,为合作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统筹指导。坚持省市县联动,共同指导濮阳县静脉产业园等重点园区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废弃物特点等,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项目布局,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动力电池、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区域辐射能力。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鼓励各级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循环经济和区域合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