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江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创新性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促进新能源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省风电、光伏装机达到6682.8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45%;年发电量874.31亿千瓦时,占全省总发电量23.4%,对促进我省能源结构转型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为推动新能源持续高质量发展,我省在电力市场上同时发力,一是推动省内风电、光伏电量优先满足居民、农业用电需求后,剩余新能源电量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管理,2024年交易电量410亿千瓦时。二是推动省内富余新能源电量参与省间现货市场交易,提升新能源利用水平和企业盈利能力。三是推动省内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新能源参与我省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费用分摊,提升煤电机组参与调峰积极性,促进新能源消纳。
一、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建议。
近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等文件要求,我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制定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详细计划,进一步完善“1+6+2”规则体系,逐步推动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
二、关于常态化开展省内绿电绿证交易的建议。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南省绿证绿电交易工作细则(试行)》(豫发改能综〔2025〕367号),明确绿证账户与核发、绿证交易、绿电交易、绿证绿电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推进绿证绿电与产业协同发展等具体事宜,健全市场交易机制,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提升新能源综合效益。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完善我省绿证交易政策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全覆盖,充分挖掘我省绿证资源,积极拓展绿证应用场景,推动绿证绿电交易有序开展,提升绿电绿证市场活跃度,助力河南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电力行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