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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04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7-02 00:00 来源:

尊敬的谭江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支持济源建设省级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工作部署,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建议,坚持省市县联动,指导济源等地有申报意愿的园区根据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废弃物特点等,编制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我们将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列入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动力电池、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完善回收网络、构建产业链条、提升精深加工水平。

  二、关于硫酸、硝酸银等化工类项目布局

  经沟通衔接,省应急厅明确,硫酸、硝酸银属于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固有安全风险高,特别是其生产装置或储罐区属于重大危险源。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选址要求,相关新建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等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河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管理办法》《河南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指南》《河南省化工园区整合工作指南》等规定,指导济源等地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和扩区工作,推动相关园区高水平建设。

  三、关于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构建和延伸

  我们将会同省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支持。鼓励各级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指导济源等地延伸再生金属加工产业链,支持相关园区内重点企业创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济源等地立足产业链优势,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交易平台,促进区域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循环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