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27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伟强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持续推进河南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省各有关部门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工作,坚持高位推进、规划引领,先后出台《河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河南省“十四五”再生金属产业发展规划》《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重点任务和支持举措,完善回收网络规划布局,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郑州、洛阳、南阳成功列入国家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城市,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超过5200家,培育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超过90家。2024年,全省废钢、废塑料、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量分别达到670万吨、500万吨、54万辆、1000万台(套)。
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虽然我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基础设施支撑不足、行业龙头企业偏少等短板。下一步,省商务厅等部门将持续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科学布局网络,以便利居民交售废旧物资为原则,结合城市、农村不同特点,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和中转站,构建以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中转站为节点、村(社区)回收网点为终端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二是加强点位支撑,鼓励各地政府投资建设回收网点,支持回收企业、回收个体等多元主体承接、承租和运营维护;鼓励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中转站、分拣中心,提升全品类回收能力。三是培育重点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率,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
二、关于探索新型回收模式
我省依托行业头部企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正在探索建设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各项措施落地。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企业建设立足河南、服务行业的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和交易平台,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个体经营主体等参与平台线上交易。二是推动专业化回收,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鼓励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玻璃、家电等生产企业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三是拓宽回收渠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企业与下游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合作,依托自有人员、车辆、设施等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
三、关于完善政策标准体系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政策举措,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各级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二是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强化用地保障,鼓励各地在相关规划中留出一定空间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依法依规优化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相关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鼓励类新建、扩建项目环境容量予以倾斜。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三是坚持标准引领,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支持技术创新领先企业参与制定(修订)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和规范,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规范发展。四是促进产业低碳转型,推动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与传统产业耦合链接,提升再生资源精深加工水平。鼓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和认证,充分挖掘再生材料低碳优势,助力钢铁、有色金属等产品实现降碳,提升绿色竞争力。
感谢您对循环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