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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豫南10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5-09-11 14:16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豫南10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审批〔2025〕110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中分部

         报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中分部关于豫南10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华中发展〔20253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电网建设步伐,保持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用电需要,同意建设豫南10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502-410000-04-01-703314)。

项目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中分部。

二、项目建设地点:驻马店市上蔡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扩建100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300万千伏安;建设相应无功补偿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41932万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中分部出资,其余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五、上述工程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具体内容见附件。主体工程与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在工程概算和财务决算中分别计列、分别考核。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财务核算依据。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建设地点、变化超过30%的投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七、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中分部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主体责任,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中分部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5年9月9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分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选择确定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分核准意见的说明:

    

项目包含豫南10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涉及驻马店市。

其他项包括变电站征地、赔青、施工临时建筑、四通一平等。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