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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开封市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能源〔2015〕596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5-00097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封市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豫发改能源〔2015〕596号

开封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上报<开封市热电联产规划(2014-2020年)>的请示》(汴发改基础〔2015〕252号)收悉。经咨询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开封市热电联产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环境,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开封市热电联产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依据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集中供热规划,供热范围为开封市全部城区,具体包括开封市中心城区、开封县城区和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三、《规划》近期到2016年,预计最大工业热负荷为每小时526吨,集中采暖热负荷为845兆瓦,集中供热面积165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26.3%;远期到2020年,预计最大工业热负荷为每小时704吨,集中采暖热负荷为1784兆瓦,集中供热面积3703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3.8%。

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原则同意《规划》中提出热源建设方案。具体实施中,要根据现役大型机组供热改造、背压式供热机组、调峰锅炉等热源特点,科学合理分配热负荷,做好配套热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热电联产节能减排效益,提高集中供热系统整体能源利用效率。特别是中电投开封分公司要优化机组供热实现方式,不得降低电网要求的调峰深度,确保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保障电力、热力安全可靠供应。

五、请开封市抓紧组织实施,在规划集中供热热源投运后,要按照承诺及时将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