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环资〔2015〕747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5-00172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3日 失效时间: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环资〔2015〕747号
河南科技大学:
你校《关于呈报三期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河科大办〔201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57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1〕1484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附 件
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编号:豫发改环资[2015]747号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建设单位名称 | 河南科技大学 | 性 质 | 事业 | |
法人代表 | 孙金峰 | 联 系 人 | 于文胜 |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 邮政编码 | 471023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 | 起止年限 | 2015-2018 | ||
项目所属行业 | 教育 | 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水、热力、天然气 | ||
年综合能耗量(吨标准煤) | 2723.71(当量值)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74653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 | 河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节能评估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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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项目采用土地置换的方式,将原有的南校区和景华校区迁建至开元校区内。主要建设行政用房、基础教学楼、图书信息中心、实验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建筑,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 |||||
审 查 意 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723.71吨标准煤,计入郑州市能源消费总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落实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中提出的节能措施,项目建成后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电耗等能耗指标不得超过国家和省相关标准。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加强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预留光伏发电安装接口。 2、变压器、空调、电开水炉和照明等要优先选用高效节能设备。 3、优先采用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五)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完善能源计量、能源统计等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六)省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七)项目建设规模、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项目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并申请节能审查。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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