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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省道324小店至大安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基础〔2015〕1511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5-00567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2日 失效时间:

关于省道324小店至大安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15〕1511号

洛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新增S240济邓线(原S243郭木线)伊川平等至白元辛庄段新增S324小店至大安段两个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洛发改基础〔2015〕10号)收悉。结合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和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对S324小店至大安段实施改造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S324是河南省普通省道网规划内线路,也是连接周口、平顶山、洛阳等市、县的重要通道。本次拟改造路段现状技术等级为二级。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该路段交通量持续增加,路基、路面损坏较为严重,影响线路通行效率和行车安全。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该路段实施改造。

二、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G344与S324交叉口(对应桩号:K0+000),线路向北行1.65公里与老侯饭线相交后,沿县道X014线前行,穿过二马山隧道,经柿园村后下穿二广高速,经内埠新村向东,先后上跨宁洛高速、下穿焦柳铁路,折向东后与S241(原S238常付线)平交即为项目终点(对应桩号:K19+042)。路线全长19.042公里。

项目全线共设大桥105米/1座(完全利用),小桥97.7米/8座(7座拆除上部、1座利用),涵洞20道(利用13道,拆除新建7道);隧道1处530米(改造利用);分离式立交3处(利用),公路平面交叉5处;新建养护道班1处。设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9.042公里。

三、主要技术标准

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15米,路面宽度10.5米/1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与路基同宽,利用桥涵设计维持原有荷载公路-Ⅱ级,拆除上部桥梁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桥为1/100,小桥、涵洞和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均1/50。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该项目为非收费公路,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729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省适当补助,其余由洛阳市筹措解决。

六、该项目按一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七、同意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重要材料采购招标。招标公告须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报我委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八、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经批复同意的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和资源综合利用意见,落实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

九、项目建设工期为14个月。

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有关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5年12月11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省道324小店至大安改造工程

    分项

 

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投资

估算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265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6019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148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含在施工工程中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