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获嘉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工业〔2016〕594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6-00090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获嘉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豫发改工业〔2016〕594号
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获嘉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新发改工业 [2015]599号)收悉。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获嘉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20)》,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范围:按照获嘉县城市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位于县城城区南部,分南、北两区,规划面积15.99平方公里(建成区7.44平方公里、发展区4.97平方公里、控制区3.58平方公里)。北区东至东二路、西至信义路、南至仁爱路、北至新焦公路,规划面积10.04平方公里(建成区2.89平方公里、发展区3.57平方公里、控制区3.58平方公里);南区东至东外环、西至西外环、南至纬九路、北至京广铁路,规划面积5.95平方公里(建成区4.55平方公里、发展区1.40平方公里)。
三、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建材和现代家居产业。
四、主要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亿元,新型建材产业集群规模超过100亿元,现代家居产业集群规模达到100亿元。
五、功能布局:按照五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互动的要求,北区以凤凰大道和新获路为发展轴,规划建设城南商贸服务和新型建材、城东商贸服务和城东机械制造等功能园区,形成“两轴四园”的空间结构;南区以薄口公路为发展轴,规划建设现代家居和配套服务等功能园区,形成“一轴两园”的空间结构。
六、生态保护。严格按照建设区域的环保要求,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规划的实施。
七、用地管理。坚持依法供地,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以产业用地为主,充分依托现有城市设施满足产业集聚区生产性生活需要,严禁房地产、大广场等项目建设。
请据此抓紧开展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环评的制定完善工作。
我委《关于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的批复》(豫发改工业[2010]2077号)和《关于获嘉县产业集聚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豫发改工业[2012]20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