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工业〔2016〕645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6-00092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失效时间:
关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豫发改工业〔2016〕645号
开封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开封市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调整发展规划的请示》(汴发改工业 [2015]556号)收悉。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20)》,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范围:按照尉氏县城市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位于城区西南和西部,分东、西两区,规划面积26.7平方公里(建成区14.57平方公里、发展区8.89平方公里、控制区3.24平方公里)。东区东至三干渠、西至马庄—楼宋村一线、南至席苏—河湾要—七里河—老鸭刘一线、北至人民路,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建成区10.7平方公里、发展区5.16平方公里、控制区2.14平方公里);西区东至岗陆村—赵存村以西一线、西至机西高速、南至东凡村以北一线、北至吕家村—祥符张村以南一线,规划面积8.7平方公里(建成区3.87平方公里、发展区3.73平方公里、控制区1.1平方公里)。
三、主导产业:东区重点发展纺织服装产业,西区重点发展现代家居和健康医疗设备产业。
四、发展目标: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纺织服装产业集群规模达到400亿元、现代家居产业集群规模超过300亿元、健康医疗设备产业集群规模超过100亿元。
五、功能布局:按照五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互动的要求,以S102省道为产业发展轴,西区规划建设现代家居制造、健康医疗设备产业、仓储物流和配套生活服务等功能园区,东区规划建设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配套生活服务等功能园区,形成“一轴两区六园”的空间结构。
六、生态保护:严格按照建设区域的环保要求,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规划的实施。
七、用地管理。坚持依法供地,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以产业用地为主,充分依托现有城市设施满足产业集聚区生产性生活需要,严禁房地产、大广场等项目建设。
请根据此抓紧调整完善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环评等项工作。
我委《关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的批复》(豫发改工业[2010]20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