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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工业〔2016〕509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6-00102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豫发改工业〔2016〕509号

南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宛发改工业[2015]594号)收悉

 

你委《关于呈报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宛发改工业[2015]594号)收悉。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范围。按照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位于南阳市官庄工区东南部,东至东环路、桐柏山路、遮山路,南至油田路,西至遮山路、黄山路、西环路、涧河东路,北至五一路、辽河路、恒山南路及精蜡厂以北道路,规划面积9.76平方公里(建成区3.53平方公里、发展区2.33平方公里、控制区3.9平方公里)。

三、  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化工产业。

四、  发展目标。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化工产业集群规模达到150亿元。

五、  功能布局。按照五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互动的要求,以市政管廊绿带和石佛渠绿廊为发展轴,规划建设产业服务中心,工业北区、工业南区、工业西区等功能区,形成“一心两轴三片区”的空间结构。

六、  生态保护。严格按照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和禁止、限制、适宜建设区域的环保要求,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规划的实施。

七、用地管理。坚持依法供地,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以产业用地为主,充分依托现有城市设施满足产业集聚区生产性生活需要,严禁房地产、大广场等项目建设。

请据此抓紧开展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环评的制定完善工作。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