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濮阳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能源〔2016〕1158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6-00307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3日 失效时间:
关于濮阳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豫发改能源〔2016〕1158号
濮阳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濮阳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5-2025)>的请示》(濮发改能源〔2015〕573号)、《关于呈报濮阳县产业集聚区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濮发改能源〔2016〕280号)和《关于恳请批复<濮阳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5)的报告》均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咨询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濮阳市城市热电联产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濮阳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5)》(以下简称《规划》)。
二、统筹确定供热范围。依据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集中供热规划,本次规划供热范围包括濮阳市中心城区、濮阳新区、濮阳县城区、濮东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约196平方公里。
三、科学预测热负荷需求。原则同意近期到2018年,预测最大工业热负荷为每小时1787吨,集中采暖热负荷为1276兆瓦,集中供热面积265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远期到2025年,预测最大工业热负荷为每小时1994吨,集中采暖热负荷为1783兆瓦,集中供热面积3877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工业和采暖热负荷要根据实际情况滚动调整。
四、合理确定热源建设方案。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原则同意近期主要推进濮阳龙丰2×60万千瓦机组、西部经开区和工业园区背压机组、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分布式能源站等项目;远期热源建设方案要根据近期热源建设和热负荷发展情况确定。
五、抓好《规划》实施工作。一是要按规定履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程序,并根据城市发展、热负荷增长实际进展等状况,对热源、热网建设方案适时进行滚动调整;二是要根据大型供热机组、背压机组、调峰锅炉等热源特点,科学合理分配热负荷;三是要做好配套热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热电联产节能减排效益,提高集中供热系统整体能源利用效率;四是要严格执行供热组调峰能力相关规定,确保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保障电力、热力安全可靠供应;五是要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新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后要同步实现超低排放,并在规划集中供热热源投运后,按照承诺及时将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