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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加强农村机井通电建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豫发改能源〔2016〕1338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6-0033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3日 失效时间:

关于加强农村机井通电建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豫发改能源〔2016〕133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今年3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农村机井通电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6〕583号),明确我省2016—2017年农田机井通电任务目标是新增通电机井50万眼,改造8万眼

 

今年3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农村机井通电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6〕583号),明确我省2016—2017年农田机井通电任务目标是新增通电机井50万眼,改造8万眼。为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机井通电任务目标,现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机井通电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农村机井通电要求

为实施好农村机井通电工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机井通电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6〕1499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二、抓紧核实农村机井情况

我省农村机井建设途径较多,主要涉及发改部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财政部门现代农业和农业综合开发、国土部门土地整治、水利部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业部门高标准粮田建设等,请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抓紧摸清本单位建设的尚未通电的存量机井以及2016-2017年计划新打机井情况,要以井为单位梳理每口井的基础数据,包括机井名称及编号、所在位置及坐标、控制灌溉面积等,按照附表要求填报基础数据信息,于10月30日前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报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要组织好农村机井情况核实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汇总本地核查数据报送我委。请各级电网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切实配合好各部门农村机井情况核实工作,把我省农村机井情况摸准、摸实。

三、加强统筹规划和资金整合

2016—2017年我省农村机井通电工程点多面广,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发挥电网企业技术、资金、管理和专业优势,统一规划农村机井通电工程方案,尤其要对接好电网企业和各部门农村机井通电工程方案。原则上,2016—2017年期间,全省农村机井通电10千伏配电台区及以上电力设施,由省电力公司负责建设,机井通电低压供电线路(含配电房土建)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当地支持农业生产、土地整治、扶贫等相关资金建设,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农村机井通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改善农业生产用电条件。

 

附件: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农村

机井通电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

〔2016〕1499号)

2、机井通电基础信息统计表

 

 

 

河南省             河南省            河南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厅      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                 河南省

水  利   厅          农  业   厅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机井通电基础信息统计表

表1:XX县(市)现有未通电机井基础信息表

序号

机井所在位置

机井名称

机井编号

机井坐标

机井地下水埋深(米)

机井控制灌溉面积(亩)

机井所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东经

北纬

1

 

 

 

 

 

 

 

 

 

 

 

2

 

 

 

 

 

 

 

 

 

 

 

3

 

 

 

 

 

 

 

 

 

 

 

 

 

 

 

 

 

 

 

 

 

 

 

表2:XX县(市)2016-2017年计划新打通电机井基础信息表

序号

机井所在位置

机井名称

机井编号

机井坐标

机井地下水埋深(米)

机井控制灌溉面积(亩)

项目实施单位

实施年份

东经

北纬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