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能评〔2017〕2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7-00142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7日 失效时间: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能评〔2017〕2号
洛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对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洛发改环资〔201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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