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2017〕707号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为合理调整电价结构,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决定调整我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二、自
三、自
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输配电价改革统一部署,现将河南电网2017—2019年监管周期的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予以公布,自
五、通过上述措施,我省销售电价平均降低0.84分/千瓦时。
六、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以促进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七、全省统一执行新的销售电价标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电力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发电企业、煤炭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遵守订货合同,稳定发电用煤价格,共同营造煤电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煤电行业协调发展。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1、河南省统调电厂上网电价表
2、河南省地方电厂上网电价表
3、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4、河南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5、河南省2017—2019年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表
6、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7、河南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