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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20)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工业〔2017〕959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7-00198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失效时间:

关于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20)的批复

豫发改工业〔2017〕959号

商丘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睢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调整的请示》(商发改工业〔2017〕2号)收悉

 

你委《关于睢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调整的请示》(商发改工业〔2017〕2号)收悉。经商省环保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商丘市睢阳区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20)》,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范围。按照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睢阳产业集聚区四至范围为东至经一路、西至紫荆南路、南至城南大道、北至纬一路,规划面积13.6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5.25平方公里,发展区面积5.56平方公里,控制区面积2.79平方公里。

三、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纺织服装和新型材料(禁止含化学合成工艺项目)

四、功能布局。按照多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互动的要求,产业集聚区以工业大道为产业发展轴,规划建设纺织服装产业区和新材料产业区;以神火大道为产业配套发展轴,建设高技术产业组团和生活配套组团,形成“两区、两轴、两组团”的空间结构。

五、绿色发展。严格按照建设区域的生态环保要求,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工作和配套措施落实。

六、用地管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产业用地为主,充分依托相邻城区设施满足产业集聚区生产性生活需要。坚持依法供地,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

请据此抓紧开展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工作。

我委《关于睢阳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豫发改工业〔2012〕2079号)同时废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