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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印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权限操作指南》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办〔2017〕1022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7-00272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6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权限操作指南》的通知

豫发改办〔2017〕1022号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开封片区、洛阳片区管委会,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豫政〔2017〕30号)精神,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委制定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权限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豫政〔2017〕30号)精神,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委制定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权限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各自贸片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我委第一批管理权限的下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省级下放权限的衔接落实工作,全面梳理办事流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确保我委下放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各自贸片区所在地省辖市发展改革和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业务办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对自贸片区给予全力支持。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下放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权限操作指南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