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铁路运输协调合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文号:豫发改运行〔2018〕269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10010-0100-2018-00233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9日 失效时间: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铁路运输协调合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豫发改运行〔2018〕269号
平顶山、漯河、驻马店、周口、信阳市发改委,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站段:
为加强铁路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铁路绿色、高效、集约运输优势,形成政府主导、铁路牵头、上下游企业共商合作的互联互通机制,共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发改委)与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局公司)商定,就进一步建立完善铁路运输协调合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河南省发改委和武汉局公司建立铁路运输协调合作三级工作机制。河南省省、市(平顶山市、漯河市、驻马店市、周口市、信阳市)、县(区)三级发展改革委和武汉局公司、直属站段(平顶山东站、漯河站、漯阜铁路公司、驻马店车务段、信阳站)、中间站三级管理层级,逐级明确分管领导、对口部门、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健全工作网络,保持互动协商,共同促进铁路运力优化配置,为铁路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武汉局公司在河南省发改委常设办事机构,指定一名货运处副处长到河南省发改委联合办公,河南省发改委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指派有关人员到武汉局公司联合办公,双方互为联合办公人员协调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
二、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
河南省发改委和武汉局公司实行信息交流制度。每月15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向武汉局公司通报河南省前期经济运行情况、重点企业或行业经济与效益分析及后期经济发展形势判断;武汉局公司每月10日前向河南省发改委通报前期豫南地区铁路运输生产经营情况及重点物资、重点企业铁路运输情况。有特殊需要时,双方及时提供、交流相关信息,应急情况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同时,双方就经济运行和铁路运输开展大数据应用合作研究,不断拓展深化有关数据的应用价值。
三、建立完善运输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运输增长机制。武汉局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对豫南地区的运输支持力度,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货物运量增幅不低于全路平均增幅,请求车满足率不低于全路平均水平。全力满足煤炭、粮食、农用物资等重点物资和重点企业运输需求。二是建立日常沟通机制。武汉局公司每月向河南省发改委征求意见并报送有关武汉局公司运输计划安排情况、运输计划完成情况等,将河南省发改委提出的重点运输意见纳入月度运输计划;河南省发改委要及时将地方政府的运输规划、运输需求以及需要确保的重点运输企业通报武汉局公司。三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河南省发改委经济运行局与武汉局公司运输处随时保持沟通协调,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运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河南省需要武汉局公司解决的运输问题和武汉局公司需要河南省给予支持的有关问题。四是建立企业走访制度。武汉局公司直属站段、中间站建立每月定期走访企业制度,有条件时可与当地的发展改革委一同走访,了解企业产运销情况和运输需求,推介铁路运输产品,实现企业与铁路部门信息直通。五是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在铁路运力紧张时期,为确保重点企业和重要物质的运输需求,河南省发改委及时将重点物资的运输需求以及需要确保的重点企业通报武汉局公司,必要时印发河南省应急物资调度通知,武汉局公司要优先审批、优先配空、优先发运,做到有请必装,并向河南省发改委反馈计划落实情况。必要时,河南省发改委与武汉局公司就铁路运输联合发文,明确有关问题。特殊情况和紧急问题,河南省发改委经济运行局直接签署意见到武汉局公司,由武汉局公司安排解决。
四、建立完善政策扶持机制
河南省发改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豫南五市地方政府及大中型企业对铁路工作给予支持;督促重点企业严格履行有关运输协议,提高装卸作业效率,加快铁路车辆周转;积极协调推进豫南地区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进多式联运工作,支持铁路开行货物快运班列;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铁路沿线和站区环境的整治力度,为豫南地区铁路运输创造良好环境;对需要双方共同推进的重点合作项目,由河南省发改委和武汉局公司根据垂直协调、合作推进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确保重点项目期到必成。
武汉局公司要对河南省重点企业和重要物资实行政策扶植和运力保障,建立铁路部门与重点企业和煤炭、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价优惠、量价互保等互惠机制,降低大宗物资运输成本。对重点骨干企业实行产品运输“一企一策”政策优惠,为商贸物流发展提供更便捷优质服务。全力支持豫南五市地方铁路运输,对漯阜线、平禹线、漯舞线等地方铁路,在调度衔接,过轨分流以及开行客运等方面给予方便。
河南省 中国铁路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