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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设计〔2018〕1011号 主办单位:设计审批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8-00318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7日 失效时间:

关于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豫发改设计〔2018〕1011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

    

 

驻马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驻发改办〔2018591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意见和省工程咨询中心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的工程初步设计及修改设计。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对宿鸭湖水库北库大坝坝前200米外库区进行清淤扩容。扩容范围:东至林带东侧扩挖至50.34米(死水位)等高线,南至宿鸭湖水产实验场,西至湿地巡护及防汛道路(楚铺村以南)东侧(邻近53.84米迁赔高程线)以下消落区和浅水区,北至湿地保护区核心区边界。清淤范围:对库区中间,沿50.34米(死水位)等高线向下清淤平均1米。

三、主要工程规模。开挖淤泥及土方9102万立方米,其中清淤工程清除淤泥3775万立方米,扩容工程开挖土方5327万立方米,利用水库开挖土方进行3处人工堆岛。

四、原则同意清淤扩容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堤坝防护。关于开挖面积变化情况,应于土地、环保、水利等部门做好衔接。

五、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方案。依法依规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六、原则同意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时进一步优化堆方利用方案,减少水土流失。

七、原则同意环境保护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时进一步优化淤泥处置方案,降低环境影响风险。采取措施防范坝后淤泥自然脱水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八、施工图阶段,要根据地质建议,加强人工堆岛及坝后堆土区监测,确保人工堆岛及坝后堆土区稳定;认真落实宿鸭湖流域纳污地表水整治实施措施,减少入库污染物排放量,切实改善宿鸭湖水库水质;加强统筹协调,尽快使用临时堆砌弃渣,保障库周环境。

九、工程总概算核定为315880.77万元

 

  

2018127



附  件

总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核定概算(万元)

工程部分投资

267046.61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223915.84

主体建筑工程

223137.33

1

清淤工程

115486.32

2

扩容工程

107651

其他建筑工程

778.51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304.50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15723.39

导流工程

7261.63

施工交通工程

4394.44

施工供电工程

120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2251.16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1696.16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14386.38

建设管理费

3218.56

工程建设监理费

2406.62

科研勘测设计费

7681.45

其他

1079.75

一至四部分合计

254330.11

基本预备费

12716.51

静态投资

267046.61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35481.93

农村部分补偿费

28733.99

专业项目补偿费

160.65

其他费用

3367.50

基本预备费

3219.79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8303.63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5048.60

总投资

3158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