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印发河南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方案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环资〔2019〕15号 主办单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9-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河南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方案的通知
豫发改环资〔20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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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
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的《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2018〕30号)、《河南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豫发改环资〔2017〕806号),加快推动各类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1月10日
河南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方案
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提高资源产出效率、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对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以国家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为契机,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利用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濮阳经开区、红旗渠经开区、新乡经开区以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等一批产业集聚区实施了循环化改造。特别是2017年以来,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组织实施了产业集聚区节能环保改造提升工程,已有83个产业集聚区完成分散式锅炉拆改,实现集中供热,全省58%的产业集聚区实施了循环化改造。同时,由于我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部分园区还存在产业链条不完善、项目布局偏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环保治理水平较低等问题,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较重。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2018年第4号),我省131个产业集聚区新增为国家公告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园区,为确保完成国家和省定的循环化改造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水平,制订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企业集群、物质循环、创新管理、集约发展”的要求,紧密结合园区产业基础、发展定位、资源禀赋和环境状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统筹园区空间及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把园区改造成“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园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基本实现废水、废渣“零排放”。到2020年,全部国家级开发区、80%以上的省级产业集聚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二、循环化改造模式
结合各地产业结构特征,按照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通过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推动废弃物集中处置和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一)构建完善循环产业链条。结合园区产业特色,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引进和建设一批与园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实现园区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实现物质利用效益最大化。
(二)实施能源梯级利用改造。结合污染防治攻坚、煤炭消费减量等重点工作及园区用热负荷的实际情况,推进园区公共性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到2020年基本关停淘汰现有35蒸吨/时及以下的分散式燃煤锅炉。实施能源梯级利用改造,鼓励园区内企业间或园区周边在役电厂、余热热源改造后作为园区集中供热热源,提升园区能源利用效率。
(三)加快推动废弃物集中处置。根据园区内企业资源及废弃物利用情况,制定资源综合利用路线图,大力推进园区内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化工渣等大宗工业固废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园区污水、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升级改造,最大限度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水平,提高园区环保治理能力。
(四)有序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结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提出园区内供水、供电、供热、供冷、照明、通讯、运输、建筑等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的任务,逐步实现热、电、冷、水四联供,促进各类基础设施资源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有条件的园区、厂区可进行太阳能、风能等再生能源利用。加强园区生态景观建设。
三、推进步骤
(一)制定推进计划。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确定的我省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园区名单为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推进计划,提出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列出已实施、拟实施循环化改造的产业园区清单、主要改造内容和时间节点。
(二)实施重点项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对照本地区推进计划,梳理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重点项目,合理安排重点项目的推进时序,抓紧办理项目核准、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
(三)组织考核验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要对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清单管理,督导园区管委会按照计划实施循环化改造,不定期抽查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报备制,园区管委会定期向市、县发展改革委报告循环化改造实施情况,各地分别于2019年11月底前、2020年11月底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和验收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创新改造模式。培育和扶持一批循环经济专业化服务公司,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为园区和企业提供废物管理外包式、“嵌入式”服务,与园区和企业生产流程有效对接。推动园区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创新,促进企业内部“小循环”、园区“中循环”与社会“大循环”的有机衔接,发挥循环经济整体效益。
(二)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对列入园区循环化改造清单的关键补链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优先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对于实施循环化改造工作基础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园区,优先列入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安排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各地安排的节能减排资金要重点向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倾斜,政府各类创新投入要重点向园区倾斜,支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要指导园区管委会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绩效评估,总结凝练典型模式,适时予以推广。
附表: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清单
附 表
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清单 | ||||||||||
序号 | 园区 名称 | 地点 | 园区级别 (国家级/省级) | 主导产业 | 循环化改造 模式 | 循环化改造 主要内容 | 是否已 开工建设 | 投资额 (万元) | 改造 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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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园区名称、园区级别请对照《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全面梳理,如果园区不在国家公告目录中,请在备注中进行说明。 改造模式以推进方案中的4种模式为准。是否已开工建设以园区列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推进计划的时间为限,尚未开工建设的填“否”, 已开工建设的填“是”。改造期限的标准格式为:**年*月至**年**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