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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塑料购物袋监管的建议

时间:2018-06-02 16:35 来源:本站原创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4号建议的答复

蒋本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塑料购物袋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贯彻落实“限塑”工作情况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限塑令”)于2008年6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塑料袋在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在生产环节,实行塑料购物袋溯源制度,切实加大对超薄塑料袋“三无”生产作坊、“黑工厂”和地下销售网络打击力度。2016年,我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大力整治包括无证、无治污设施的废旧塑料回收企业在内的“散乱污”企业,特别是2017年7月份开展大气污染源普查整治逐项专项行动,动员各级环保部门及地方党政部门约10万人,深入千家万户,开展为期40天的违法企业大排查活动,对全省“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整治了超薄塑料袋非法生产企业,取得较好效果。在流通环节,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要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2008年以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连续多年在全省开展了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强“限塑”工作宣传,结合节能宣传月和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以及“限塑”的重要意义。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讲,国家“限塑令”对塑料购物袋的生产和使用作出了严格限制和明确规定,虽然我省每年也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但落实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可降解塑料制品成本制约瓶颈突出。目前,我省濮阳南乐县生物基材料产业初具规模,利用玉米、秸秆等生产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已经推向市场,但产品生产成本高,与方便实用的传统塑料制品相比,可降解塑料餐盒、餐盘等产品市场竞争力弱,老百姓接受程度较低。二是塑料袋“三无”生产企业监管难度大。目前,全省规模以上的塑料生产企业已经实行台帐,规范生产经营活动。超薄塑料袋工艺简单、投资少,易于组织生产,一些“三无”(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小作坊大多在都市村庄、城乡结合部等地方,且流动性大,虽然每年开展专项整治期间查处了一批,但受市场潜力大、高利润诱惑,死灰复燃迹象明显。三是农贸市场执行难度较大。一方面,超薄塑料袋使用方便,人民群众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习惯很难改变;另一方面,农贸市场部分经营户对执行“限塑令”抵触情况大,认为有偿使用会给消费者增加消费成本,不利于经营。

  四是塑料包装物使用量增长态势明显。随着电商、快速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一次性塑料包装袋使用量增幅较快,且监督管理难度更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党的十九大明显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了长江经济带,明确提出要加强“白色”污染治理。下一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安排部署,并认真汲取您的建议,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研究制定“限塑”配套政策。据了解,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限塑令”政策,将在以往限制生产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限制生产使用的范围,并研究出台扶持生物基等替代产业的政策措施。我委将积极跟进国家政策,待国家政策出台后,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我省限制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的相关规章,为做好限塑工作提供法规保障。

  (二)加快推广生物基可降解产品。濮阳市是国家级生物基材料产业集群之一,初步形成了可降解购物袋、地膜、食品包装袋等生物基材料全产业链生产线。我们将在濮阳市先行先试推广生物基可降解产品,研究制定推广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成功的经验和模式,待时机成熟后在全省推广。

  (三)加强“限塑令”执行情况常态化监管。我委将会同工商、质监、商务、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塑料袋生产、销售等领域的监管力度,严格“限塑令”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塑料袋产品监管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生产厚度小于0.025mm超薄塑料袋的企业及小作坊,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加大处理力度,并进行跟踪抽查,严把塑料袋质量安全。严格食品塑料包装袋产品生产许可,加大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数据的收集力度,搭建追溯系统平台。引导生产企业在塑料袋上印刷环保标志、相关检测合格标识,方便人民群众辨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商品零售场所、农贸市场等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推进力度,加强对塑料袋购物袋销售、使用的日常监管,对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经营者进行严厉查处,全面净化塑料袋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健全了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绿色低碳意识是做好“限塑”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持续宣传“限塑”的重有要意义,举办“拒绝塑料袋,共建美好家园”等主题宣传活动,走进社会、校园、机关等,增强青少年、消费者绿色环保理念,潜移默化地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消费习惯,自觉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

  感谢您对我省“限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